不限并網時間!財政部發文:所有合規項目均可進入補貼清單
2020-12-04 16:27:21 來源:
近日,財政部下發了《關于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項目清單審核工作的通知》(財辦建〔2020〕70號)。與之前下發的6號文(《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有關工作的通知》)相比,最大的區別在于,2017年7月底之后并網的非競價光伏項目也可以進入補貼清單,按比例獲取財政補貼。索比光伏網測算得出,這部分項目規模超過50GW,將給存量電站運營商帶來重大利好,預計未來電站交易也將更加頻繁。
值得注意的是,70號文明確規定,所有項目必須全容量并網后才能享受國家補貼,還專門制定了《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全容量并網時間認定辦法》?稍偕茉囱a貼項目承諾的全容量并網時間、電力業務許可證明確的并網時間、并網調度協議明確的并網時間不一致,且影響電價政策的,按照三個并網時間中的最后時點確認全容量并網時間,列入補貼清單,享受對應的電價政策。
對于項目企業承諾的全容量并網時間,主管部門也給出了管理辦法:計算并網后12個月的平均利用小時,不低于同一地區、同類項目、同期間的年平均利用小時的50%時,補貼清單的并網時間可暫按項目承諾全容量并網時間進行調整。如未達到50%,則按月向后平移計算12個月的平均利用小時,直至達到50%的月份,補貼清單的并網時間暫按此月份進行調整。
對于“部分并網保電價”的項目而言,這一辦法可能帶來較大影響。根據《辦法》規定,如經核實的全容量并網時間比企業承諾全容量并網時間滯后3個月及以上,該項目移出補貼目錄清單,且自移出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納入補貼清單,移出補貼清單期間所發電量不予補貼。如經核實的全容量并網時間比企業承諾全容量并網時間滯后3個月以下、1個月以上,在補貼目錄清單中剔除該項目未按期并網發電的容量,并按實際發放補貼金額的3倍核減該項目補貼資金。對于全容量并網時間比企業承諾全容量并網時間滯后1個月以內的項目,在補貼目錄清單中剔除該項目未按期并網發電的容量,并按實際發放補貼金額的2倍核減該項目補貼資金。
來源:索比光伏網